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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 停放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5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开学初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就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停放做出以下明确要求:

1. 99日起所有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禁止入校,按照指定区域停放,统一管理;

2. 摩托车统一停放在北大门公交车停车场东区域,监控管理区域;

3. 从南大门进入电动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南大门停车区域内或人行道上;从北大门进入电动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北大门人行道上,整齐摆放。

4. 请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做好师生车辆停放的管理、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定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地点和要求停放,共同维护校园的文明整洁有序。

友情提醒:违停车辆城管将予以拖车处理。

停车从你我做起,共创平安校园!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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