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学校人事变动,现调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一主任:金 松 党委书记
主 任:陈新忠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 主 任:张文枚 党委副书记
安德锋 副院长
周青生 副院长、党委委员
袁 惠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卞 波 副院长、党委委员
成 员:王卉娟 党(政)办公室主任、实验实训中心(大赛办)主任
丁 肖 机关党委书记
刘科建 纪委办公室主任
刘 明 执纪审查室主任
李志江 组织宣传处处长
韩春卉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主席(处长)
陈 村 团委书记
李 昭 人力资源处处长
海 洋 财务审计处处长
张 艳 总务处(设备处)处长
田爱军 对外合作与发展规划处处长
张 乐 教务处处长
孟繁尧 图文中心主任
闫 振 学生工作处处长
林文武 保卫处处长
常 波 培训学院院长
韩 岩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执行主任
潘 跃 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院长
麻 莉 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党总支书记
王红红 智能制造学院院长
李 程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书记长
刘 凯 电气控制学院院长
焦 杨 电气控制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会波 智能建造学院院长
张 媛 轨道交通学院院长
李 琪 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伯鸾 汽车工程学院院长
曹玉彦 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张俊花 数字信息学院院长
曹志勇 数字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
张 涛 烹饪旅游学院院长
张天雷 烹饪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
单小珂 健康管理学院院长
吕言举 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文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判学校安全稳定形势。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3.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4.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发生的安全稳定事件。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落实安委会和学校党委、行政部署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督办全校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