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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3日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全会精神,从建设国家级一流技师学院现实需要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坚持防范为主,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院。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等教育法》、《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江苏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和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校园和社会不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后勤供水、电、气、油等事故,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恶劣气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事故,以及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在校园开展的各类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五)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应当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到报告及时,处理果断,各部门“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院秩序失控和混乱。

4.院部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院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院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江苏省或徐州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学院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徐州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学院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带来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事来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靠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院及职责

(一)成立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等人组成,成员由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工会、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实习教学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团委、网络信息教学中心、图书馆、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服务旅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等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及五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1.院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的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2)定期研究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3)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与正常教学工作的关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对学院部门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奖惩;

6)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和徐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7)授权学院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接受各类媒体采访。

2.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地点设在院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院长办公室承担。电话:0516-85966928

办公室组成:

任:院长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保卫处处长

员: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各院部、处室安全员。

1)负责及时收集、分析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

2)提出拟定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阶段性工作计划;

3)拟定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

4)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及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与日常教学、行政工作的建议;

5)协调各院部、处室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负责协调人员接待、车辆调度工作;

6)印发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的组成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调整;

7)按院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和徐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征求处理意见和有关支持;

8)做好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小组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院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组织宣传处、财务处、教务处、学工处、后勤管理处、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服务旅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电话0516-85968112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调查小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积极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

2.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长办公室、财务处、组织宣传处、纪委监察室、学工处、教务处、保卫处、实验实习教育中心、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服务旅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电话0516-85859880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院通报情况,提出学院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3.成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长办公室、财务处、组织宣传处、纪委监察室、学工处、教务处、保卫处、实验实习教育中心、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服务旅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电话0516-85859880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学院各部门(单位)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一般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人赶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灾情拟定动用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数额和使用方案。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成立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网络信息教学中心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保卫处、财务处、教务处、学工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网络信息教学中心,日常工作由网络信息教学中心承担,电话 0516-85968202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情况。

5.成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纪委监察室、组织宣传处、保卫处、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服务旅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电话0516-85968050

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关预案;作出相应对策,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院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在向院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等相关机关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院部

各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院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保持联院,进一步核实情况。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也尽快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小组人员。

2)紧急文件报送院部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院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迅速报告徐州市人民政府。

3.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院部、处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组长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3.学院后勤部门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财务处确保必要的经费开支。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启动标准

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事发部门应按照信息报送原则、机制、内容上报信息。院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发生情况立即确定启动标准并相应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时向徐州市人民政府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半小时内赶赴现场。

2.重大事件(II级),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时向徐州市人民政府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一小时内赶赴现场。

3.较大事件(III级),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时向徐州市人民政府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二小时内赶赴现场。

4.一般事件(IV级),由事发现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及成员一小时内赶赴现场。

(三)后续处理

各院部、处室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院部、处室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院后勤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财务处要把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四)人员保障

各院部、处室应明确救灾疏散组成员,组建突发事件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能立即投入使用,同时要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

(五)培训演练保障

各工作小组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一年至少演练一次),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保卫处、学工处、团委、教务处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治安、消防、大型集会、实验、实训、社会实践等事故的模拟演练工作,提高学生应急应变能力及检验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完善学院的应急预案。

1.突发事件的防范

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时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各院部、处室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卫生所要经常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保卫处、学工处以及各分院要结合新生入学等,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

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下列场所列为重点要害部位:

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学生餐厅、体育场(馆)、图书馆、校园主干道。各重点要害部位,由保卫处做好整体防范,加强重点技术监控和人员巡逻监控;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

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发生师生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如有师生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市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院领导小组以及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所在院、部门的党政领导、班主任、团总支书记等要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2)如未经批准进行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院领导小组对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所在院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不得蔓延到社会,防止事态发展,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劝阻其解散。

3)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相应工作小组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各院及保卫处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校内师生思想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留,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院应由院长办公室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5)各院、部门要组织人员配合公安人员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以保证学生安全。如学管部门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6)保卫处应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7)领导小组要指导保卫处、学工处、工会要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工作,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学校内正常秩序。

8)事件平息后,各院要向学院汇报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2.突发学生伤害、死亡事件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通知卫生所医务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施救治,根据病情、伤情需要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处置建议,如需要再拨打120110求救。陪同前往抢救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卫处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警戒并处置。

2)学工处、院部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安抚学生、陪护救治,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做好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及与家长的沟通和谈判工作;指导院部做好过程服务及善后处置的各项工作。

3)院长办公室及时调度车辆、协调人员、落实学生家长接待工作。及时了解信息,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厅汇报。

4)保卫处全力协助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做好情绪激动家长的防控工作,及时疏散死伤学生的亲友,确保学院的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5)领导小组汇总事情解决的全过程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写出总结报告和经验教训,拿出下一步整改方案。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种类

1)流行传染病

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25种)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肋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疫、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0种)

2)食物中毒

2.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工作小组负责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院长办公室和各院要安排专人值班。

2)各院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经院领导小组授权由组织宣传处负责对外发布,发布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批准。

3.应急反应

院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情况。

4.应急处置

1)流行性传染病

①市外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学校实行严格管理,坚决阻止病源进入校园。保卫处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坚决杜绝疫区来人进入校内。校内师生员工不得接触外地来人,特别是疫区来人,各单位要加强检查,一经发现与疫区来人接触者,要立即对其隔离观察。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设立“临时隔离病房”,落实医疗措施。

②市内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按照徐州市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做好各项防治工作。

校区采取相对封闭管理,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出外,其余一律不得外出。

校内工作、生活必需品由总务派专人外出进行采购,确保学校正常工作和师生生活需要。

除教学活动外,禁止举行其他一切大型活动。

卫生所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严格进行疫情监控。

③校内发生流行传染病或疑似流行性传染病。

病人所在院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校卫生所。

院长办公室要立即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市卫生防疫站和省教育厅报告相关情况,并组织力量协助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并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校卫生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将该病人送至学校隔离病房,并迅速联系徐州市定点医院进行转诊,并由接诊医院派车接转病人。校卫生所接诊医护人员必须穿戴隔离防护服,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感染,确保自身安全。立即采取措施,对该病人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并对所有接触人员坚决进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如病人为学生,所在班级应立即停止集中授课,采取电话或布置作业形式在宿舍进行授课。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其他各类场所进行消毒,保护健康人群。

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内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学校教学、工作、生活所需物资一律电话采购,防止疫情向校外传播。

根据实际情况,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或停课,禁止举行一切课外大型活动。

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2)食物中毒

①发现的个人或部门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

②院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③医疗救治组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市卫生部门和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④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疑的中毒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并保护好现场。

⑤调查处理组要将封存的可疑食品,采取样品,分析中毒原因,核实中毒人数,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徐州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案情重大的,由学院办公室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5.善后与恢复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重点转向善后处置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2)联合徐州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肇事部门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要立即拨打119120请求救援,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卫处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采取关掉电源、煤气,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2)院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救灾疏散组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火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扑救。救灾结束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4)医疗救治组要及时赶赴现场,配合有关医疗部门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

5)后勤管理处及学工处宿管要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保卫处要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可根据灾情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2)院领导小组应指挥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3)后勤管理处应迅速切断电源、煤气,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险;

3.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内、外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后,救灾疏散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与卫生所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2)院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及时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挥人员医护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或防冰冻等应急抢救措施。

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学工处牵头指导各院部及时联系家长并做好善后工作。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工处指导各院部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注意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保卫处、学工处及各院人员应及时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卫生所医务人员对受伤者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疗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学工处会同各院部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要立即向院领导小组和保卫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院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办公室会同保卫处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3)保卫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实验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和人员救护,及时向学院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院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及时通知各工作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市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4)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院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

5)危险排除后,院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如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110120119请求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院领导小组。

2)保卫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

3)院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4)医疗救治配合医院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

5)学工处指导各院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通知事故家人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大型群体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经保卫处同意后才能举行。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活动组织部门应立即拨打110120119请求援助,并及时报告院领导小组。

3)院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抢救受伤师生工作,保卫处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4)工作小组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保护好现场。

5)学工处指导各院部及时通知事故家人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制度学习。

2)做好食堂、配电房、仓库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关键部位和重点现场的检查,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3)发生跑水、漏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抢救和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4)食堂、餐厅等饮食部门以及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设施,发生污染等事件时要立即停用,并立即联系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院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

2)积极配合徐州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学工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1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认定

自然灾害类是指洪水、强台风等对教学产生影响,甚至危及到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2)应急处置措施

①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徐州市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院领导小组即可宣布学校进入预备应急期,并实施应急反应措施:

根据徐州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按照徐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或自主决定停课。院领导小组应召集各工作组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应急保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及时向师生员工通知灾情,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

②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院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按照徐州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工作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工程抢险、避灾疏散转移、人员安置等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卫生所应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卫生所应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校内疫情监测,会同工作小组制定有效防疫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工作小组应根据院领导小组部署,保障通信畅通,及时向各工作组和各部门通报灾情,同时做好校内宣传和稳定工作,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后勤部门应协助电力主管部门做好被破坏的电力设施恢复工作,保证校内用电供应。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食品与物资的调运工作,保障校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财务处应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3)善后与恢复

①做好自然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②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校内所有关于自然灾害的信息均由院领导小组授权由学院办公室公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讹传。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一律由院组织宣传处接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③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做好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工作。

④总结经验教训。对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规追究相关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⑤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事故调查工作。

(四)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蠕虫病毒等恶意化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保障

网络中心负责本校园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建立本校的安全运行保障体院,建立并保持本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的基本环境,并负责周期性检查各节点对运行安全环境要求的落实情况,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

3.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发生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后,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小组和网络中心负责安全事件的处置。

2)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公安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3)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报徐州市人民政府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4.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事件发生后,由院网络中心负责处置,重大事件应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5.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网络攻击事件发生后,由院网络信息教学中心负责,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由网络信息教学中心负责人指挥处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上报或通报。

2)通知各部门网络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认真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并形成报告上报院领导小组。

6.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网络中心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恢复院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院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院领导小组。

7.善后和恢复

网络信息教学中心对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除在事发时按安全管理要求上报院领导小组外,应急处置后还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院领导小组和上级网络中心,并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

(五)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等级确认:

I级事件: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专升本考试等国家级考试试题泄密。

II级事件: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省级考试试题泄密。

III级事件:学院期中、期终、补考考试试题泄密。

2.应急处置:

1)学院统一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后,教务处应立即上报院领导并紧急启用副题。

2)如果副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印制出来,应及时通知学生,重新选定时间再进行考试。

3)严格追查试题泄密原因,对涉及到的教职工和学生应严肃处理并通报全院,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3、认真总结试题泄密教训,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七、附则

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实施时间:

发布时间:2019415日,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一九年四月十五